建设工程结算,亦称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工程价预结算的文件,是指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,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工程价预结算的活动。具体来说,建设工程结算是指发承包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合同约定,在承包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后,对最终项目价款的调整和确定。
建设工程结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,实事求是地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。其方式主要有按月结算、竣工后一次结算、分段结算、目标结算方式等。建设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:这是工程结算的基础,确保了工程价款的计算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。
施工合同:合同中详细约定了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,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、时间、金额等,是工程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。
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:这些资料详细记录了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,包括各种设计变更、施工变更等,是进行工程结算时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双方确认的工程量:工程量的准确计算是确定工程价款的关键,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是进行结算的重要依据。
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: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,这些调整需要经过双方确认,并作为结算的依据。
双方确认的索赔、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:索赔和现场签证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调整事项,这些事项及其价款需要经过双方确认,并纳入最终的结算中。
投标文件、招标文件:这些文件通常包含了工程的预算、报价等信息,也是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参考依据。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某些事项,可以参照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结算。
此外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,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。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,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;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,承包人还可以依法申请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,并从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。